陕西省
支持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
支持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2〕47号
西咸新区
支持政策:
1.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陕西咸办发〔2021〕26号
延安市
支持政策:
1.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 延政办发〔2022〕15号
汉中市
支持政策:
支持规上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小巨人”企业,推动“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
政策依据: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2〕31号
榆林市高新区
支持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贴奖励。
政策依据:
融入秦创原平台助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铜川市
支持政策:
1.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培育扶持。
2.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 铜政办发〔2022〕25号
安康市平利县
支持政策:
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政策依据: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2023年稳工业、稳商贸、稳就业、稳建筑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12号
渭南市
支持政策:
1.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帮助企业争取20万元省级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户50万元市级一次性奖励。
2.对于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帮助企业争取每户50万元省级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每户100万元市级一次性奖励支持。
政策依据: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规〔2022〕013-市政办008
咸阳市
支持政策:
每年对市培育库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企业给予科技、产业、金融等“一揽子”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
政策依据: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咸政办发〔2022〕42号
宝鸡市
支持政策:
1.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15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科技型企业增量提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23〕3号